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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行合一
69 写公文要 “尊上不唯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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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6-19
2024-8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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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读者朋友
3 月 14 日,微友 “上善若水” 给我发消息,谈到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个难题:
我们春节前接到通知,要在即将召开的省级某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。接到这样的通知的确让人兴奋,我们马上着手准备材料。我们先按自己的考虑列了提纲,把需要总结的特点列出来,然后围绕这些特点去写。第一稿出来后报了分管领导,分管领导让我们送给专职负责文字工作的科室修改。该科室负责人拿到稿子后提出了修改意见,我们据此改出了第二稿再送过去,该科室让一个新手改出了第三稿。该科室负责人拿着第三稿跟我们说,稿子特点不突出,要求我们按某思路再改。于是,我们在春节假期里改出了第四稿。第四稿送该到科室,又改出了第五稿。第五稿送到分管领导桌面,领导召集几个相关科室人员来了个大讨论,提出不少修改意见,要求改第六稿。第六稿出炉,分管领导又亲自改出了第七稿。这么七稿下来,回头看看,我们作为业务科室,对自己最熟悉的业务工作,最初提出来的、最想告诉大家的特色做法已所剩无几了。
这样的事情,在我们身边并不是特例,甚至时常发生。去年 8 月,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:《“稿来稿去” 坏文风》。文章批评了两种现象:一是没有稿子讲不了话、发不了言,即使一个主持词、一次即席讲话也需请人捉刀;二是稿子改来改去,不到讲的那天不定稿,花费大量人力物力,但并没有实质进展,到头来也没几句让人记住的话。
在我看来,《稿来稿去》一文的观点有失偏颇——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,“瞎折腾”“翻烧饼” 式地改稿子固然不好,但真理愈辩愈明,稿子也完全可以越改越好。从古到今,有多少精品力作是一气呵成的?有哪个文章大家不注重文稿的修改?
我的经验是:改稿子是必须的,关键看你怎么改;改稿子既要听得进意见,也要有自己的主见,该采纳的要采纳,该坚持的也要坚持。
借着 “上善若水” 提出的问题,我分享一个写作故事、一篇写作心得,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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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这里有个真实的故事,发生在某省级机关单位。
一天,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,议题之一是审议一个文件——某处室起草的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。处长先就文件起草情况和有关考虑作了汇报,然后班子成员各抒高见。
A 领导在发言时说:“这篇稿子总体不错,但有几条照搬了中央文件原话,没有必要嘛!我们不能以文件落实文件,要换一种表述形式,说出‘地方话’”。
几位领导发言过后,D 领导说:“中央文件里有几句话很重要,既是新提法,又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,应该写到实施意见里头,不能省掉。”
过了一会儿,F 领导说:“中央文件是顶层设计,是宏观层面的。我们的实施意见是中观层面的,必须结合地方实际,拿出具体的、有操作性的措施办法。该大胆探索的还要大胆探索,要敢为人先、敢闯敢试嘛!”
按班子成员的排序,轮到 H 领导发言时,他说:“实施意见里的这一条那一条措施,中央没有作出具体规定,没有政策依据、没有明确要求的办法不应该写进去。对上级文件,我们只要不折不扣抓落实就好了,不能轻易突破文件精神。”
听完几位领导的发言,处长傻眼了——照搬上级文件原话不行,不搬也不行;不拿出具体措施不行,拿了也不行;不大胆探索不行,有点儿新招也不行。领导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应该接受,可 A、D、F、H 四位领导的意见明显有冲突,你让我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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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事情,相信不少写手都碰到过。在会审稿子的时候,审稿的各持己见、见仁见智,写稿的众口难调、无所适从,左不是右也不是,这不行那也不行。陷入这样的境地,有时候真让人想死的心都有!
处理这种情况,基本原则就是 “尊上不唯上”。这里所说的 “上”,包括上级文件,也包括上级机关、上级领导。
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是公文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能。上面发来的文件,上级作出的指示,我们首先要尊重,有一个自觉服从、认真执行的态度,因为 “下级服从上级” 是政治纪律,是政令畅通、步调一致、国家机器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。
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的是:尊上 “尊” 的不是个人而是组织;不是形式意义上的文件,而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;不是领导意见、长官意志,而是真理的声音,是党和国家、人民的意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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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现实中有的干部简单、片面、机械地理解 “尊上”,把“尊上” 当作“唯上”。有的对上级文件照搬照抄,搞文字搬运、批发,导致“文件层层转,上下一般粗,左右一个样”。有的做工作只看上边的精神,不顾下边的实际,抱着条条框框不放,毫无创新之举。有的干部认为,凡是职务比自己高、权力比自己大的人说的都是对的,眼睛只往上看,一味顺着上级意志行事,“领导怎么说,我就怎么干”,把自己变成了唯命是从、毫无主见的机器人。更有甚者,做任何事情都要看文件里有没有提、领导有没有讲,没提没讲的一律不做。
这样去对待文件、对待上级,如果完全是出于尊重也就罢了,可有的干部并非如此,而是把 “尊上” 变成了偷懒耍滑的幌子、没有担当的遮羞布,因为转发文件、遵从指令不用动脑筋,省心;出了问题不用担责任,安心。针对这种情况,毛泽东在《反对本本主义》一文中尖锐地指出:“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,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,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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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然,我们党强调看齐意识、强调统一意志,但这种 “只往上看、不朝下瞧” 的“唯上”论,背离了实事求是精神,背离了解放思想要求,对我们的事业是极为不利的。
从文件看,上级文件涉及面广,又需要给基层留有发挥余地、操作空间,所以内容往往相对宏观,把方向,定原则,抓主要矛盾,不可能把基层所有具体情况都考虑进去。如果下位文件只是 “依葫芦画瓢”,不与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,很多好政策就会被挂在半空中,让人看着眼馋却吃不到嘴,甚至因为在基层 “水土不服”,导致 “橘生淮南则为橘,生于淮北则为枳”(《晏子春秋 · 杂下之十》),好好的政策变了味。所以,在起草公文时,我们既要 “尊上”,认真学习上级文件、领导讲话,准确领会其精神要义,用以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更要 “唯实”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一切从实际出发,善于创造性地抓好落实,争取最大程度地释放 “政策红利”。在政策框架内,我们应该努力跳好 “标准舞”,同时也要走好 “自由步”。在政策界限还不明朗的区域,敢于来点儿有突破、有独创的自选动作,否则我们的事业就会像老驴拉磨,只能在原地打转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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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领导指示看,人非圣贤,孰能无惑?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视觉盲区,领导也会有了解不够、考虑不到的地方。特别是在一些具体业务和操作环节上,业务部门的同志往往更熟悉情况,考虑问题也更为细致。在研究制定文件过程中,既需要发挥领导干部站得高、视野宽、看得远的优势,也需要发挥下级熟业务、善操作、重细节的优势,通过优势互补把工作考虑得更为周全、把文件制定得更为科学。司马光说:“天下之事,未尝不败于专而成于共。”(《张共字大成序》)对重要文件,之所以召开班子会议进行审议,就是为了 “共则博,博则通,通则成”。对领导们提出的意见,要逐条记录、认真梳理、深入思考,这就是 “尊上”。但在根据领导意见修改文稿的时候,要把所有意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、分析和吸收,不能简单地照单全收、照着修改。对于不合适的个别意见,只要有充分的理由,执笔者该坚持的还是要坚持。
审议和修改文稿的时候,如果没有采纳个别领导的意见,如何妥善处理是需要讲艺术的。下策是当场解释,注意措辞;中策是姑且听之,沉默是金;上策是会后个别沟通,求得理解,这也是 “尊上” 的具体体现。(2223 字,2017 年 1 月 16 日完稿,2018 年 3 月 18 日修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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